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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語文教學組:碩士班

碩士班

  本系自108學年度起,碩士班甄試招生新增華語文教學組,名額3名。碩士班華語文教學組秉持本系以新視角看待「中文」或「華文」為一種國際語言的觀點,以本系在中文領域之卓越學術研究與教學創新為底蘊,著重培養具備教授高階華語課程與研究分析能力之優良華語文教師,能夠勝任海內外不同教學場域以及華語文教學相關產業之人才為宗旨。華語文教學是一門跨領域的專業學科,除了延續本系對語文、文學和文化的專業訓練,更與本校系所及華語中心合作,提供學生語言學、教育、學習科技與教學操作之課程,理論與實務兼備。

  教學實習是讓學生實際體驗將所學之專業知能與教學實務結合最有效的方式,本系長期與海外著名之教學單位建立合作關係,交流密切,充分提供學生到海外實習之機會。實習區域包括美國、捷克、波蘭、日本、紐西蘭、新加坡、越南、泰國等,培養學生移動學習、面對海外工作職場之能力與環境適應力,深入了解各國教學文化,促進跨文化溝通的能力,充分與海外華語文教學市場接軌。

  本組課程包括「核心必修」與「專業選修課程」,其中專業選修課程分為「中國文學」、「漢語語言學」、「華語文教學」、「華人社會與文化」等四大類,另有教學實習與碩士論文等。


華語文教學組碩士班修讀辦法:

(一)除論文外至少須修滿二十四學分,其中本系課程十五學分,本組必修科目為「漢語語言學」、「議論文寫作實務專題」,必選修科目為「對比分析與偏誤分析」 或「華語文教材編寫」二選一,以上皆為三學分,共九學分。另需選修本系碩博士班非華語文教學相關課程二門各三學分,共六學分。其餘選修九學分,由指導教授或本組共同導師輔導選課。若未修過本系大學部「漢語語法分析」,需補修。

(二)畢業前,需通過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華語口語與表達」,或通過本系舉辦「華語口語與表達」考試。

(三)畢業前,需完成華語文教學實習時數至少100小時(請參見本系實習辦法),以及修習本系大學部「華語教學實務」(已修者免修)。入學前如曾有國內外華語文教學經歷者(實際教學時數達54小時以上),得專案申請免修「華語教學實務」。

※ 中國文學系華語文教學組學生實習辦法請參考連結:https://cl.site.nthu.edu.tw/p/426-1401-46.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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