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校「115學年度第1學期生活助學金」申請公告:
申請資格:
(一) 符合教育部核定「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申領之本校學生。即必須具有弱勢助學資格 (https://sa.site.nthu.edu.tw/p/404-1480-164430.php?Lang=zh-tw)
(二) 且不具下列情形之一者:
如有意申請,請於115/05/25(一)中午12:00前繳交申請文件至中文系辦,以利初審作業進行。
本獎學金設置要點及申請表請參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