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系大學部學生提前畢業標準

中文系大學部學生提前畢業標準

經111學年第第一學期第五次系務會議通過

本系學生符合下列標準者得申請提前一學期或一學年畢業:

  1. 必修科目與學分全部修畢。
  2. 學業平均成績(GPA)每學期均在3.40以上,或學業總平均成績(GPA3.80以上,或學業總平均成績名次在本系該年級學生數前百分之十以內。
  3. 操行成績每學期均在A-以上。
  4. 入學後經提高編級後至三年級(含)以上之學生,不得申請提前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