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系大學部學生提前畢業標準
中文系大學部學生提前畢業標準
經111學年第第一學期第五次系務會議通過
本系學生符合下列標準者得申請提前一學期或一學年畢業:
必修科目與學分全部修畢。
學業平均成績(
GPA
)每學期均在
3.40
以上,
或學業總平均成績(
GPA
)
3.80
以上,
或學業總平均成績名次在本系該年級學生數前百分之十以內。
操行成績每學期均在
A-
以上。
入學後經提高編級後至三年級(含)以上之學生,
不得申請提前畢業。